1946年春天,为裁(🐌)决日本战犯而举行「(🛍)东(🔱)京审判」,十一个战(zhàn )胜国的法官齐聚东京帝国饭店。审判的焦(jiāo )点是,随着纽伦堡审判而诞生的「战争罪」。在此之前在《国际法》上认为合法的(🎿)「战争」这一行为,第(dì )一次被认定为犯(🐖)罪行为,并且追究国家指导者的责任。对于「战争罪」这一说法,辩护方认为这是事(🙌)后(hòu )法而不(bú )予承(chéng )认。而在法庭上,各法官(guān )们的意见也对立起来。最初想短期内解决的审判,却显现出长(zhǎng )期化、混沌化的(🥊)样子。法庭背(bèi )后的攻防(➡)中,驻留日本的法官们(men )的私(🌼)人活动、周(zhōu )围人的(🏒)意见卷入其中。1948年秋,长达两年半的审判,十一个大(🏴)法官(📐)最终做出了(👄)判决。在决定被告生与(yǔ )死的瞬间,人类最根源的问题「人类是否可以裁决战争」也(yě )得(💑)出了一个最终的答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