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6年(🐽)春天,为裁决日本战犯而举行「东京审判」,十一个(gè )战胜国的法官齐聚东京帝国饭店。审判的焦点是,随(🏇)着纽(📼)伦堡审判而诞生的「战争罪」。在此之前在《国(🥄)际(jì )法》上认为(🕌)合法的「战(zhàn )争」这一行为,第一次被认定为犯(fàn )罪行为,并且追究国家指(zhǐ )导者(📯)的责任。对于「战争(zhēng )罪」这一说法,辩护方认为这是事后法而(ér )不予承认。而在(⛓)法庭上,各(⛏)法官们的意见也对立起来。最初想短期内解决的审判,却显现出(🗳)长期化、混(💹)沌化(huà )的样子。法庭(🚗)背后的攻防中,驻留日本的法官们的私人活动、周围人的(🏒)意见卷入(rù )其中。1948年秋,长达两年(🔷)半的审判,十一个大法官最终做(zuò )出了判决。在决定被告(gào )生与死的瞬间,人类最(zuì )根源的问题「人类是否可以裁决战争」也(yě )(🕺)得(dé )出了一个最终的答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