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6年春天,为裁决(jué )日本战犯而举行「东(dōng )京审判」,十一个战胜国的法(fǎ )官齐聚东京帝国饭店。审判的焦点是,随着纽(niǔ )伦(😎)堡审判而诞(dàn )(🕔)生的「战争罪(🛍)」。在此之前在(✳)《国际法》上认为(wéi )合法的「战争」这一行为,第一次被认定(dìng )为犯罪行为,并且追究国家指(🥁)导者的责任。对于「战争罪」(🎛)这一说法,辩护方认为这是事后法(🤸)而不予承认。而在法庭上,各法(🥫)官(🤷)们的意见也(yě )对立起来。最初想(xiǎng )短期内解决的审判,却显现出长期化、混沌化的样子(zǐ )。法庭(🚗)背后的(de )攻防中,驻(zhù )留日本的法官们的私人活动、周围人的意见卷入其中。1948年秋,长达两年半的审判,十一个大(dà )法官最终做出了判决。在决定被告(🌸)生与死的瞬(🎐)间,人类最根源(🎦)的问题「人类是(🛃)否可以裁决战争」也得出了一个最终的答案。